心痛的感覺又來了,

可是我很珍惜這份微苦,

這可以讓我想起當初是為了什麼堅持的,

可以讓我想起快樂,

因為我擁有過快樂所以才會心痛,

這看似矛盾我最近卻發現這是再合理不過的了。





晚上的風開始有點涼,

我的心有點感冒了,

我常常不知道該高興還是該難過,

不知道該笑還是該哭,

連這種事情都不能靠直覺去作嗎?

其實我並不會感到特別的情緒波動,

只是我寫不出快樂的曲子,

我真沒用。





存在本身的意義是什麼?

好像一定要等到消失了,

意義才會顯露,

我可以不要這樣嗎?

我們都不要消失好嗎?





好蠢,

我好像又重蹈覆轍了吼?

在半夜自己驚覺....

唉我想打自己巴掌....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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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郭小董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